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****〕**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本单位****年**月至****年**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:
序号 | 采购项目名称 | 采购需求概况 |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| 预算金额(元) | 预计采购时间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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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项目 | 标的名称:崖门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:1 主要功能或目标:为提升崖门镇产城融合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提升城市品质,更好地迎接创文、巩卫等考评工作,参照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(***/****-****)》和多地制定的环卫行业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条例,结合崖门镇实际,将崖门镇辖区的环卫保洁、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整体外包。 需满足的要求: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投标(响应)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)副本复印件。 (2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: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,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 | 无 | 3,***,***.** | ****年**月 |
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,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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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年**月**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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